9月7日,博罗县公安局举行打击文物犯罪涉案文物移交仪式,将此前打击倒卖文物案收缴的42件文物正式移交惠州市博物馆。此次移交,是惠州市公安机关首次与惠州市博物馆合作开展涉案文物移交,也是惠州市博物馆成立43年来接收涉案文物数量最多的一次。

博罗县公安局向惠州市博物馆移交涉案文物42件。


(资料图片)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近年来,博罗县公安机关不断强化对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依法惩治文物犯罪。在惠州市公安机关的统筹指挥下,博罗公安成功侦破一起倒卖文物案,抓获倒卖文物嫌疑人1名,成功收缴文物42件,经鉴定有国家二级文物1件、三级文物7件、一般文物34件。这批涉案文物涉及春秋至唐宋、明清等不同年代,涵盖玉璜、铜镜、铜香炉等品类。

博罗县公安局向惠州市博物馆移交涉案文物42件。

仪式上介绍,这是惠州市公安机关首次与惠州市博物馆深度合作,为后续依法规范开展文物移交工作作出了良好示范。此次移交的42件文物,不仅集中展示了惠州打击文物犯罪捍卫文物安全的阶段性成果,更充实和丰富了我市的文物馆藏,保护了珍贵文物,守护了国家文物安全,对文物保护、文化传承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惠州市博物馆将全力保护好这批珍贵的文物,通过开展研究、展示和宣传等形式让这批文物发挥应有的社会价值。

文物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接下来,博罗公安将持续保持打击文物犯罪的高压态势,牢固树立文物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全力捍卫文物安全。

博罗县公安局向惠州市博物馆移交涉案文物42件。

【案情回顾】

2021年4月,惠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博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在配合外省警方工作中发现涉嫌倒卖文物线索。经缜密侦查,博罗警方锁定男子郭某垦有倒卖文物嫌疑。

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掌握嫌疑人具体情况后立即奔赴外省,于2021年5月8日成功抓获涉嫌倒卖文物犯罪嫌疑人郭某垦,并在其位于外省的店铺缴获铜镜、香炉、玉配饰等疑似文物38件,并在侦查过程中追缴郭某垦已售文物4件,共计42件文物。经广东省文物鉴定站鉴定,该42件文物分别为国家二级文物1件、三级文物7件、一般文物34件。

据嫌疑人郭某垦供述,其在2020年10月开始在外省一古玩城经营古玩店铺,并在某手机APP注册一家店铺开通线上交易。其店铺售卖的古铜镜、玉饰品、古香炉、铜币等物品的来源主要是从地摊上淘买回来的,物品送民间鉴定机构鉴定、装饰后,再通过线上、线下店铺进行交易。

在案件侦查、审理过程中,博罗县公安局在省公安厅刑侦局和市局刑警支队指导下,与广东省文物鉴定站、惠州博物馆、博罗县人民检察院深化协作、多次沟通,不断研究解决证据链固定、涉案文物鉴定评估和文物移交等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共同提升打击文物犯罪和涉案文物鉴定评估的业务水平。2022年10月26日,经博罗县人民法院判决,郭某垦的行为构成倒卖文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0元。同时,对公安机关扣押的42件涉案文物依法判决没收。

惠报全媒体记者朱丽婷 特约通讯员张志新 通讯员李 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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